受累国际业务巨亏,海通证券2022业绩指标全部大降,跌出“百亿净利”阵营

日期:2022-02-07 16:32:10  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胡金华上海报道

在3月17日海通国际发布超60亿港元的巨亏之后,3月30日海通证券(600837.SH)发布的2022年业绩可以用“惨淡”二字来形容,不仅营收和净利润双双大幅下滑,更是跌出了头部券商“百亿净利”的阵营。


【资料图】

年报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48亿元,同比下降39.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45亿元,同比下降48.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02亿元,同比下降52.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19亿元,同比下降高达87.57%。此外,2022年海通证券在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多项业务的收入均降幅显著,其中交易及机构业务营业收入降幅更是达到115.63%。

值得关注的是,在境外投行业务方面,海通证券2022年可谓折戟,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作为全资子公司的海通国际控股实现收入30.41亿港币,净利润-53.40亿港币,海通国际控股持有此前出现巨亏的海通国际65.76%的股份。

“2022年券商业绩下滑是全行业的现象,从A股券商来说,实现净利增长的仅有三家中小券商,其他一线券商不少都出现了营收利润双下滑,不过像海通证券受境外投行业务巨亏影响如此大的却并不多见。”3月31日,上海券商分析师何贯接受《》采访时表示。

投资者五问海通管理层

相比其他总部在上海的头部金融企业在年报季纷纷举行线上线下(300959)发布会,海通证券在3月30日晚间悄然发布了年报之后,公司对外几乎并未就年报中各项指标下滑对投资者做出线上线下回应。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在海通国际出现巨亏之后,在3月20日上交所投资者关系平台上,就有投资者“五问”海通管理层。

在平台上有投资者提问,3月17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同期贵公司海外子公司发出业务巨亏预警,请公司管理层正面回答此次监管工作函是否与控股国际子公司有关?对此,海通证券方面回应称,公司此次收到的工作函是上交所常规监管的非纪律处分发函,公司将按照函件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而第二个问题则是针对海通证券自营投资方向应该是新能源、高科技、医药等细分领域的龙头,少投传统行业,不过投资收益差,管理层拿高薪工资是否合适?对此,海通证券也表示,公司相关业务经营情况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章节进行披露。

对此,《》记者从海通证券2022年报中发现,2022年末,海通证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89.54亿元,上年同期为79.68亿元;2022年末,海通证券应付职工薪酬为44.85亿元,上年末为74.98亿元;经合并计算,2022年,海通证券员工年度薪酬福利总额为59.41亿元,上年同期为89.88亿元,同比减少33.90%。

在上证投资者关系平台上,也有投资者提问公司前总经理助理林涌是否还在海通国际履职?对此,海通证券则回应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及海通国际的相关公告。

还有投资者向海通证券建议,由于其H股股价偏低,不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建议公司私有化H股并注销,提升股东回报。

“面对海通证券市值严重缩水,公司称股价是受市场的影响,全然不提自身主观因素。同样是面对估值现状,中信证券被越秀资本(000987)等股东增持,浙商证券(601878)持续回购其A股,两大电信运营商分别宣布年分红占公司当年利润70%以上。海通证券有什么样的举措?”在平台上,也有投资者提出更为尖锐的提问。

对此,海通回应表示,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2020—2021年度共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超108亿元,占公司2020—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的46%。

不过,记者发现,在海通证券2022年年报中,其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10元(含税)为基准,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27.43亿元,占2022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91%,同比2021年39.19亿元的分红下降了近30%。

年内连收监管处罚

在近三十家A股券商中,海通证券的净利润下滑排名倒数第八,在净利润百亿阵营中,海通证券也彻底掉出了“一线团队”,不仅远低于中信、国泰君安、华泰证券,还低于“散户大本营”的东方证券。

此外,海通证券还披露2022年计提减值准备公告,截至2022年末,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66亿元,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6512.10万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31亿元,对净利润的影响超过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的10%。

此外,记者还从年报中发现,报告期内海通证券至少存在四起被监管层出具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情形。

2022年1月,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给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1号),给予公司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该监管函件认定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2022年6月,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25号)、《关于对任澎、王建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2〕26号),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该监管函认定公司在境外子公司规范整改过程中,存在境外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境外经营机构股权架构梳理及整改方案制定存在重大错漏等情况。

2022年8月,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关于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91号),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该监管函认定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持续督导业务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等。

2022年8月,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7号),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该监管函认定公司在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中存在对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情况。

2022年9月,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关于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173号),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该函件认定公司存在未按期完成子公司组织架构整改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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