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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杨晗)连日来,天气晴朗干燥,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2月1日,笔者从通城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局四庄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行政拘留1人。
1月27日12时30分,四庄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称四庄村大麦地发生山火。接报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联合乡、村两级干部奋力扑救,山火得以扑灭。涉嫌失火的万某某(男,66岁,四庄乡人)被传唤回公安机关调查。
经查,当天12时许,万某某独自一人来到四庄村六组冲屋场林地边,使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对割草机的火花塞进行加热,从而引发林地山火。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万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之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令,杜绝森林防火区内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肃处理。